欢迎访问昆明市应急救援协会官方网站!

咨询电话:0871-67206019

投稿:yn_ser@163.com

昆明市应急救援协会

首页 行业新闻

四川省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费用补偿申请

四川省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费用补偿申请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1日 来源:昆明市应急救援协会 阅读: 分享:

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省级调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费用补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调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费用补偿适用范围、补偿对象、补偿责任与原则等内容,填补了全省该领域的制度空白。

“以前缺乏健全的费用补偿工作机制,补偿标准不明确,申报流程不细化,导致个别应急救援补偿资金难以落实,影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积极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受地理环境等复杂因素影响,四川灾多灾频,在应对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时,常需调用社会力量进行救援。《暂行办法》的出台,既为社会力量参与救援提供了资金保障,也让省级调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有章可循,有助于提升全省应急救援整体效能。

《暂行办法》明确了补偿对象是在特定领域具有开展应急救援专业人才、技术、装备的企业、社会团体。补偿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补助费、食宿费、装备费、材料费、交通运输费、保险费、不可预见费等。应急救援费用补偿遵循“谁调用、谁负担、谁补偿”原则,省级财政仅负责省本级调用社会力量应急救援的相关费用补偿,且补偿范围限定在调令要求开展的工作范围内。各市(州)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调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费用补偿的相关办法。

费用补偿如何申请?流程有哪些?

在前期准备阶段,社会力量需持省级相关指挥部或其办公室下达的“省级指令”,参加应急救援;

救援期间,每日需填写《四川省应急救援队伍完成任务日清单》,并由事发地有关指挥部或应急管理部门确认。

在申请阶段,省本级调用的社会力量,须在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应急管理厅提交书面补偿申请及其他支撑资料。

应急管理厅在接到补偿申请后10日内,会同财政厅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最后财政厅依据审定结果拨付资金。

“之前费用补偿没有正式文件支撑,该报哪些项目、能补多少比例心里没底,有时候还垫钱救援,现在办法出台,心里有底让我们干劲更足。”蓝天救援队的李敏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后续落地实施充满期待。

主办单位:昆明市应急救援协会

咨询电话:0871-67206019 邮箱:yn_ser@163.com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海伦城市广场2座10层1003号

网站备案号:滇ICP备2024042720号-1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2086

Copyright © 2024 昆明市应急救援协会 网站地图

  • 协会二维码

    协会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