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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十五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5日
(本文有删减)
云南省“十五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十五五”时期全省消防事业发展目标及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消防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我省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为目标,加快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新质战斗力生成,持续优化城乡消防资源配置,强化科技创新,拓展消防国际交流合作,夯实消防事业发展基础,筑牢全民消防安全防线,以高水平消防安全服务保障我省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新篇章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到2030年,全省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显著进展,以事前预防为主的消防安全治理模式有效建立,消防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覆盖城乡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日益完善,消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消防基层治理基础和全民消防安全防线进一步夯实,消防法治化、职业化、专业化、数字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全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消防法治建设
1.健全消防法规标准体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制修订进程,积极推动《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规规章以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消防法规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推动将消防安全要求纳入相关领域立法规划和立法建议,加强与有关立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消防安全要求在各领域立法中得到充分体现。支持、鼓励民族自治地方和设区的市开展“小快灵”消防立法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对消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完善消防管理、灭火救援、火灾调查、建筑消防安全、消防信息化等地方标准体系。推动省消防救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效运行,有序开展标准体系规划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实施、应用和复审评估工作,推动各层级标准衔接互补,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消防标准化体系。〔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局、省司法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健全覆盖基层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时,同时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加强消防工作协调会商联动。将消防安全纳入省、市、县三级政府督查计划事项,每年定期开展督查。完善消防工作考核机制,推动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指标,严格落实奖惩措施。落实消防安全逐级约谈机制,对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地区,及时约谈督办。强化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对发生亡人或产生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各行业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履行源头管理、直接管理、行业管理责任,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的相关任务。社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逐级逐岗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备许可手续,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实施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评、自查、自改”闭环管理,全面提升单位“四个能力”。(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依法落实全域消防安全监管,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差异化监管机制。常态化推进防消联勤,实施防消一体执法监管,规范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员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推动消防监管方式革新,健全简易执法、信用管理等制度,提高消防监管质效。实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积分信用管理,健全跨部门、跨地域协同监管机制。完善消防安全领域“检消协作”、“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大消防安全事前预防和事后惩戒力度。严格落实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严格规范涉企消防安全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依法审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全面落实“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要求。优化消防事项办理,统筹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缩短注册消防工程师许可时限,优化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程序,简化消防行政许可流程,创新出台更多便民利企措施。(省消防救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4.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治理。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场所安全监测,定期开展数据分析评估,研究制定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开办和运营。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强化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特别是高风险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加强小型工程项目规划建设使用审批管理,提高备案项目抽查比例。严格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消防产品等质量管控和动火作业管理,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和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安全管理,守住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红线,严格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安全许可,防范消防安全源头风险。(省消防救援局、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消防安全精准治理。针对性开展“高低大化”、“老幼古标”、“下店上宅”、“九小场所”、连片村寨、城中村、老旧小区、群租房、经营性自建房、仓储物流、冷链物流、外籍务工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区域、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分级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曝光警示等机制。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行“一楼一长一码”,加大老旧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修、更新、改造力度。大力整治园区、口岸内重大项目“未批先建、边建边批”、“不顾安全赶工期”、违规住人等问题,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四名一文一传”消防安全联合监管协作机制,持续强化综合治理。防范新兴领域火灾风险,对储能电站、储备油库、氢能源生产储存场所、电商直播基地、点播影院、电竞酒店、民宿等场所,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厘清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新能源、新材料、新业态等领域消防安全发展趋势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监管措施。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职责边界不清、监管链条断裂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行“一件事”全链条整治。(省消防救援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能源局、省宗教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消防安全基层治理。加快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治理新格局。乡镇(街道)将消防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到有关内设机构,明确消防工作专门力量,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落实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中消防相关事项。县级消防救援部门依法承担属地消防监督管理责任,统筹基层消防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应消合一、队站一体的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机制,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消防工作站。建立健全以党建为引领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党员志愿者参与消防安全宣传、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坚持“多格合一、一网统管”,将消防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基本事项清单和网格事务准入清单,发挥基层网格“前哨探头”作用,做实基层消防治理。(省消防救援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政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消防安全协同治理。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力量统筹使用,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和消防监督检查有机衔接,推动检查信息互通共享,风险隐患线索相互移送。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落实闭环整治措施。健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查处、管控、反馈、奖励等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监督。发挥保险等市场机制在火灾防范、应急救援、消防公益等方面作用,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消防安全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引导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等险种。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消防巡查检查,引导单位、群众自查自改火灾隐患。鼓励支持消防志愿者队伍参与消防工作,不断加大社会消防服务供给,提升群防群治质效。(省消防救援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云南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生成灾害事故处置新质战斗力
8.建强综合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救援力量体系化、专业化建设。依托省消防救援局特勤支队、各州(市)及园区特勤消防站,建强处置大震巨灾、急难险重灾害和跨区域救援的“尖刀”、“拳头”力量。聚焦省情特点、产业发展趋势,加快构建“3+4+1+N”城乡消防救援队伍灾害救援力量体系。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决策部署,调整、建立、优化机动消防救援队伍,因地制宜开展专业力量体系建设,提升机动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完成80个一级、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建设,推动375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提质升级,加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化工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边境口岸等区域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推动大型发电厂、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大型企业、民用机场、主要港口、公路特长隧道管理等单位依法建设单位专职消防队,支持村(社区)和社会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将矿山救援、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地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隧道、工程、电力、冶金、索道等行业救援力量以及社会应急力量等纳入综合救援力量体系,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按规定给予一定荣誉和保障,使其随时应召参与救援。(省消防救援局、云南消防救援机动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林草局、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昆明航空救援机动支队、省委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9.优化指挥调度协调体系。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灾害事故处置指挥实体建设,强化多部门联勤联战、联合响应、实时会商和统一指挥。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现代化消防指挥中心,推动各类专业救援力量、社会力量、基层消防力量纳入119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联勤协作、联合处置等机制,不断提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指挥能力。聚焦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场景,加快构建“1+3+13”城乡消防救援队伍应急通信专业力量体系,加强志愿消防速报员队伍建设,分级建设省、市两级应急通信实训基地,提升同级政府灾害处置指挥体系搭建保障能力。加强卫星通信、短波通信、北斗短报文、370MHz终端等应急通信保底手段建设,推广手机直连低轨卫星终端,强化无人机集群、系留浮空通信平台、高通量卫星终端、宽窄带自组网基站等融合应用,提高先进技术、先进装备应用支撑水平。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应急通信联动机制,共享共用通信资源,常态化开展联演联训,提升联合通信保障能力。(省消防救援局、云南消防救援机动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民航云南安全监管局、民航云南空管分局、云南电网公司、昆明航空救援机动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完善职业化实战实训体系。构建全省实战化训练基地“2+8+N”格局,集中建设昭通国家级综合救援训练基地、高原搜救犬训练中心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重点建设8个省级实训基地,差异化建设N个州(市)级实训基地。根据消防救援职能任务拓展和实际需求,探索开展核生化事故、航空救援等特种灾害事故实训基地建设。分类分级开展消防救援队伍基地化、实景化、模拟化训练和灾害事故专业技术培训,强化新业态、新产业、新能源、新基建、新场景灭火救援技术、战术研究,破解超常规火灾扑救难题。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应急救援任务分层级响应机制和常态化演练机制,开展跨区域、跨类型、跨部门的消防安全联合演练和地震、洪涝、地质等极端复杂灾害救援实战演习,提升各类救援力量联勤联战水平。拓展“消防+行业”专业化训练模式,探索构建以大理、丽江、怒江、迪庆4个州(市)为主的“大香格里拉”户外运动救援培训体系,推动16个州(市)建设户外运动应急救援中心。推动消防职业化发展,构建与消防职业化发展相适应的救援专业资质认定和专业救援能力测评体系,建立省、市两级消防救援专业资质认定管理机构,出台消防救援专业资质认定办法,开展消防救援专业队伍测评,实施指挥员指挥能力考评持证上岗和消防员职业资质等级考核。探索将全省综合救援力量纳入消防职业化发展体系,借鉴联合国INSARAG标准演练和IEC救援能力分级测评模式,开展省内救援专业队伍能力测评,重点推广山岳救援和搜救犬训导2类认证考评。(省消防救援局、云南消防救援机动总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体育局、昆明航空救援机动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构建实战化装备和战勤保障体系。聚焦全省灾害特点和专业队建设需求,开展救援装备建设评估论证和性能测试,有序实施器材装备查缺补漏、升级换代和统型建设,优化主战常规装备结构,配齐配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战、攻坚、应急通信、战勤保障等车辆器材装备,加快高科技、高性能、高战力主战装备和“小快轻智”等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加强举高喷射、远程(高层)供水、消防机器人等关键装备配备,构建“功能齐全、性能先进、体系配套、高效适用”的装备编配格局。以国家“两新”政策和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支持为契机,加快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更新迭代。加快构建“1+4+6+6+N”消防救援综合保障体系。推动形成以省级储备为中心、市级储备为支撑、县级储备为依托、乡镇及社区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格局,拓宽应急物资储备渠道,健全调拨调用、储备前置、应急供应、征用补偿等机制,确保满足实战需求。加强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扩建4个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升级3个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仓储设施。加强战勤保障车辆编配,优化“多车联保”编组建设,提升实战遂行综合保障能力。综合运用社会力量和自我保障等方式,健全与公路、铁路、航运、民航等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战勤保障能力。加强消防装备和战勤保障数字化平台建设,提升装备和物资智能化管理水平。(省消防救援局、云南消防救援机动总队、昆明航空救援机动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城乡公共消防资源配置
12.强化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实施。适时编修省、市、县三级消防专项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救援站、消防供水、消防装备、消防训练基地和消防力量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做好消防专项规划与城市更新、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供水设施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加强消防专项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健全规划公示、公众监督与动态监测等制度,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结合德钦、大关(靖安安置区)县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同步规划建设消防基础设施,确保与城市发展功能匹配,满足消防安全需求。(省消防救援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优化消防救援站点布局。按照“建精特勤站、建强普通站、建密小型站、建实战保站、建足专业站”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消防救援站,构建以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为支点,小型消防站全覆盖的灭火和应急救援网络。加强园区、口岸、古城镇、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区域及消防力量薄弱区域消防救援站建设。推动构建城市“5分钟消防救援圈”,缩短救援响应半径,对于用地紧张城区,可采取改建、配建、租赁、模块化、移动式消防救援站等形式,推进消防救援站点建设。推进战勤保障站及地震、化工、水上、轨道、空勤、工程机械等专业消防救援站建设。(省消防救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城市消防安全韧性。推进城市体检,找准消防安全短板弱项,优化城市消防安全整体布局,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配置。将城市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行动规划,重点完善消防救援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配置,新建市政消火栓不少于1万个。有序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整治改造,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纳入升级改造内容,配套建设停车设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逐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推动老旧设备智能化改造,因地制宜在燃气、供水、市政消火栓等设备加装物联感知设备,推广安装应用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智能充电设施、电梯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等物防技防措施。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应急使用维修资金联合协作机制,健全快捷高效的审批流程。(省消防救援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加强农村消防水源建设,同步建设和更新室外消火栓、天然水源取水平台、消防水池等消防给水设施,“十五五”末,全省100户以上村寨以及边境幸福村完成室外消火栓、取水平台或人工储水设施建设。支持易地搬迁安置区按标准建设室内外消防供水设施,并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结合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乡镇通三级公路、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制村通双车道等工程,加快农村路网提档升级,提高消防车通行率。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解决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防火分隔不到位、用火用电不安全等突出问题。鼓励有条件的乡镇、重点村庄建设消防物联网火灾监控平台,实现对农户电压实时监测、火灾感知预警报警等智能化管理。(省消防救援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云南电网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科技赋能与创新驱动
16.统筹推进“数智消防”建设。融入数字中国、数字云南建设,打通数据壁垒,依托应急云和政务云,全面融合人工智能、卫星、物联网等新技术,重点从提升火灾风险事前预警、灭火救援精准指挥、队伍保障精细管理、应急通信全域抗毁和便民利企政务服务能力等方面,构建数智消防“一套底座、三大业务域、六大支撑体系”总体架构。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结合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等规划,加强消防物联感知设备建设,鼓励结合智慧用电、用水、用气系统建设,将消防设施纳入智能化预警监测系统,增强城市风险防控和治理能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等领域智慧消防建设,鼓励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接入消防物联网远程控制系统或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强化重点领域智慧监管。(省消防救援局、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高消防科技水平。将消防科研纳入省级科技创新规划及项目申报指南,强化政策与资金保障。推动消防救援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攻关,开展消防领域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开发。结合全省产业发展和消防安全需要,重点开展新能源产业、共享经济、旅游经济、山地峡谷应急救援、消防数据治理等领域课题研究,增强消防科技攻关能力。推进省级消防创新平台建设,探索与高校、科技企业共建科研实践基地与联合实验室,建强省、市两级火灾调查技术中心。(省消防救援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促进消防产业发展。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发展体系,加大对消防产业的扶持力度,对消防技术研发、消防产品创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强化政策与资金补贴支持,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消防技术与产品迭代升级。聚焦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产业规划布局,引进智能风险监测预警、特种灭火材料、高端消防装备等项目,培育一批专精特新消防科技企业,推动消防产业升级发展。(省消防救援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消防文化繁荣发展
19.大力推进消防文化建设。将消防安全文化融入公益文化、民族文化、生态文化建设,挖掘云南地域、旅游及少数民族用火文化资源,打造“非遗话消防”、“山歌唱消防”等特色作品,创作方言小品、话剧、文创产品等,传播消防安全理念与行为准则,推动消防安全文化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为引领,培育忠诚、纪律、战斗和奉献的消防职业文化,打造“火焰蓝”、“火凤凰”等具有云南辨识度的消防文化品牌与产品,广泛宣传消防救援队伍先进事迹,提升消防职业吸引力与社会尊崇度。(省消防救援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消防科普讲解大赛等活动。组建“消防宣传轻骑兵”、“消防宣传服务队”,常态化开展“百队千乡万场”院坝消防宣传。鼓励有关机构开设培训课程,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党政干部和公务员培训,面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基层网格员等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利用科普场馆、消防实训基地、主题公园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站、点)和防灾减灾体验场所。优化消防救援站、实训基地开放功能,提供“参观+体验+教学”服务。各州(市)配置消防宣传车,设置移动消防宣传阵地。整合传统与新媒体资源,打造省级权威宣传平台,依托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定期开展火灾案例警示、隐患曝光与普法宣传。借助新媒体平台开发推送公众教育产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消防宣传场景的应用,提升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省消防救援局、云南消防救援机动总队、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广电局、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政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促进消防公益事业发展。健全志愿服务体系,依托全国消防志愿者管理平台,设立服务项目,融入新时代“志愿彩云南”建设,丰富活动载体和形式。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参与隐患排查、科普宣传、社会救助等活动。引导电信运营商、快递企业、电商平台等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邀请知名人士参与公益宣传。结合全国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活动,培树消防志愿者、消防志愿服务组织,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消防公益事业的良好氛围。(省消防救援局、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委社会工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构建消防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新格局
22.搭建消防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立足云南区位特点与国际交流合作基础,推动在昆明、昭通、红河、德宏、西双版纳等州(市)挂牌消防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加强外事、消防、应急、商务、体育等部门国际交流合作资源的共建共用共享,为消防救援技术交流、人才培训、装备应用、技术攻关创造条件。发挥消防援外培训品牌效应,承接南亚东南亚等国家消防援外培训。持续加强“中法”山岳救援技术交流、“云上”救援技术竞赛等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多类型防灾减灾国际交流合作。在中国—南亚博览会等国际性展会设置消防专区,向国际社会展示消防改革发展成效。(省消防救援局、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外办、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深化消防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在现行双边、多边国际合作机制下,探索与周边国家建立极端天气、灾害事故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机制。与具有消防合作基础的国家建立年度互访机制,签署年度合作备忘录,明确合作重点,定期组织代表团互访,联合开展训练演练和专题研讨。支持8个边境州(市)与毗邻国家有关地方依规有序开展消防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探索建立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省级医疗、应急、地震、外事等部门协同的省级跨国(境)救援力量,健全救援协作流程和响应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通关流程,随时做好跨国境开展紧急人道主义援助准备。(省消防救援局、云南消防救援机动总队、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外办、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昆明海关、省地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丰富消防国际交流合作成果。推动消防国际交流合作向火灾预防扑救、灾害事故救援和新兴风险研究等领域拓展延伸,促进消防领域先进技术和经验“引进来”,以消防援外培训为载体,推动消防职业教育标准和教材的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探索消防领域职业资格国际互认的可行路径。推动与南亚东南亚等国家围绕消防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探索技术标准制定与互认、装备联合研发与成果推广。以沿边经济合作区、开发区、园区为重点区域,保障交通枢纽、物流仓储、能源基地等关键项目发展安全。(省消防救援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外办、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夯实消防事业发展综合保障基础
2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聚焦消防事业长远发展,围绕“引、育、用、流”全链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才培养架构。完善消防救援人员招录、引进机制,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吸纳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高素质人才。对接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精英、骨干、英才培育工程,加大消防领域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支持省内高校开设消防相关专业,鼓励已设有消防专业的高校、职业技术院校与消防救援部门加强交流合作,建立健全社会消防人才培养输送体系。健全人才有序流动机制,推动人才交流、培育、挂职锻炼常态化。完善消防行业专家库与智库建设,围绕消防领域前沿技术,探索建立消防特约研究员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云能”、“未然讲堂”等消防学术研讨,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鼓励从业人员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参加消防行业职业技能、紧急救援行业技能鉴定,提升消防从业人员的数量与质量。(省消防救援局、云南消防救援机动总队、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健全职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与消防救援队伍履职需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强化各地消防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建设等重点领域资金保障。鼓励社会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支持消防事业发展。按规定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伤残保障、烈士评定、医疗保障、子女教育、家属随调等政策。建立全社会尊崇消防职业的荣誉激励机制,推动将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群团组织表彰奖励体系,定期表彰在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增强消防职业荣誉感。落实关于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岗位归集、选岗、一次性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办法等制度政策,为退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构建覆盖职业安全教育、意外伤害、职业病与心理健康的保障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职业安全与健康保障架构,健全消防救援人员常态化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机制,做好作战训练伤病诊疗康复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机制,开展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建立完善职业健康档案,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建立常态化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机制,保障消防救援人员身心健康。(省消防救援局、云南消防救援机动总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医保局、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7.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鼓励消防从业人员参加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促进消防行业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就业。引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创新服务模式,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支持消防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与服务准则,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支持协会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学术交流、科技服务、消防展会等活动,促进消防资源整合和技术共享。充分发挥协会“政企桥梁、行业纽带”作用,畅通行业诉求反映渠道。(省消防救援局、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县级以上政府要对照本规划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加快推进规划落实。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强化财政资金投入,并完善金融、用地等保障措施。省消防救援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国家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加强规划实施进度动态监管,按规定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附件:名词解释
附件
名词解释
“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2023—2025年)上台阶,到“十四五”末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迈上新台阶;八年(2023—2030年)大发展,到“十五五”末与全国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十五年(2021—2035年)大跨越,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检消协作:检察机关与消防救援部门加强协作,增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与消防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高低大化: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和化工场所。
老幼古标:养老服务机构、幼儿教育场所、文物古建筑、标志性建筑。
九小场所: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四名一文一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
城乡消防救援队伍“3+4+1+N”灾害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建筑火灾扑救、化工新能源处置、森林火灾扑救3类灭火救援专业编队,陆地搜救、水域救援、核生化事故处置、搜救犬专业队4类特种灾害救援专业队,1类空勤救援队和N类特殊专业救援队。
“1+3+13”应急通信专业力量体系:建设1支省级应急通信保障队,3支协作区应急通信保障队,13支州(市)级应急通信保障队。
INSARAG:国际搜索与救援咨询团。
IEC:国际搜索与救援咨询团分级测评。
“小快轻智”装备器材:在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领域中,具有小型化、快速响应、轻量化、智能化特点的一类装备器材。
“1+4+6+6+N”消防救援综合保障体系:建设1支省级战勤保障队、4支跨区域战勤保障队、6支战勤保障机动队、6支战勤保障队,依托各县(市、区)城乡消防救援队伍建设N个战勤保障分队、班(组)。
一套数智底座:数智消防建设的核心中间支撑层,由数据资源中枢、人工智能中枢、应用支撑中枢三大部分组成。
三大业务域:火灾防控与监督执法域、灭火与应急救援域、队伍管理和综合保障域。
六大支撑体系:数字基础设施体系、网络安全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系统研发运维体系、人才保障体系、组织制度保障体系。
消防宣传“五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院坝消防宣传:以社区、村寨内的院坝作为宣传场地,通过“面对面”、“零距离”、“送教上门”等方式开展的现场消防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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